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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铁一中学学生坠亡事件,监控详情公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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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时间16时43分50秒(北京时间16时38分09秒),110警车到达事故现场。 二、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柳东新区教育局、学校迅速组织抢救,并报
监控时间16时43分50秒(北京时间16时38分09秒),110警车到达事故现场。
二、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柳东新区教育局、学校迅速组织抢救,并报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同时立即成立新区应急事件处置小组,妥善处置。柳东公安分局迅速组织专门警力开展调查。
学校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廖校长组织处置,以抢救学生生命为第一要务,政教主任段主任与班主任闵老师随救护车到医院,孙副校长与两位老师随即赶到医院,共同等待抢救结果,并陪伴安慰随后赶到的家长。随后,在警方要求下,班主任闵老师离开医院到派出所做笔录。廖校长也在处理完校内事务后赶往医院。
校方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备,成立专门工作组安排专人专责处理后续事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对学生家属、在校师生和正常教学秩序造成的影响。学校领导在事件发生后,做好家属接待、情绪疏导,及时关注了解家属诉求和困难。班主任闵老师由于情绪激动近于崩溃且怀有身孕,4月25日未能参加与家属的见面沟通。4月26日,闵老师与家属见面,详细讲述事发经过,并对汪同学离世表达沉痛哀悼、歉意及自责。
柳东公安分局经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对涉事人员开展调查访问,结合调取现场监控,认定该事件属意外事件,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并于4月26日向家属告知调查结果及公布警情通报。
从4月24日晚开始截至5月1日,新区善后处置小组先后8次与家属代表协商沟通善后事宜。
三、相关部门对事件调查情况
事件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走访等工作,了解到如下情况:
(一)关于汪同学在校表现情况
经调查组走访询问任课老师,同班、同宿舍同学了解到,汪同学性格比较内向,容易情绪化。在校期间有因睡过头而多次迟到的现象,曾因踢坏宿舍的防盗门、在宿舍大喊大叫、午休时间用球砸宿舍门等违反住宿纪律的举动受到批评。据任课老师反映,存在“不开心时上课书都不翻开,面无表情坐着发呆”的情况,对老师和宿舍教官找谈话也不太回应不讲话。
(二)学校及班主任的教育管理行为
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闵老师有责任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其改正。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对学生违反住宿纪律,破坏公物进行批评教育,均系按照正常制度和规范进行。
调查组认为,班主任闵老师在对汪同学的迟到行为进行批评后,未考虑到汪同学系未成年人,还应当对其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抚慰,以减轻其思想压力,存在工作上不够细致耐心,有不到位的地方。学校对老师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做得还不够到位,应当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四、对网友存在质疑的问题的调查
(一)关于汪同学“遭到老师退学的威胁”,受到“责骂”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够开除学生或者变相开除学生。调查组了解到,处分学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程序上学生有申辩和控告的权利。学校处分学生,应当充分听取学生的申辩,并由校长办公室讨论决定。因此,班主任闵老师没有权力要求学生退学。由于汪同学当天迟到,加上事发前几天他也有睡过头上课迟到的现象,班主任闵老师因此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是善意行为,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正常教育手段。整个教育过程,教师办公室在场的老师均可以证明班主任闵老师不存在“责骂”学生的情形。对于同时在场的其他4名迟到的学生,也没有反映班主任有威胁迟到学生的言论。
(二)关于“学生独自上了五楼,此刻班主任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
调查组了解到,班主任闵老师在事发前走出办公室在走廊与汪同学母亲进行单独电话沟通, 通话过程中汪同学自己离开了办公室。闵老师所在的走廊位置,难以观察办公室内情况,因而未能发现汪同学脱离班主任的管控,自行离开办公室奔至五楼坠亡的过程,短短的38秒,老师因未能及时制止学生的行为而导致一个生命的结束。班主任至今仍然十分难过和自责,学校的其他教师也感到十分惋惜。
(三)关于班主任事发至今,做过什么?
事件发生后,闵老师作为汪同学的班主任,一直伤心难过,因怀有身孕情绪激动引发身体强烈不适,至今仍住院。但一直都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
文章来源:《中学生英语》 网址: http://www.zxsyyzz.cn/zonghexinwen/2022/0504/1594.html